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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澤縣檢察院召開附條件不起訴宣告會并送達督促監護令
近日,彭澤縣檢察院依法對4名涉罪未成年人決定附條件不起訴,并依據每名未成年人的不同犯罪情況設定考察期限。為更好達到矯治幫教目的,彭澤縣檢察院嘗試未檢工作新模式,推動未成年人刑事檢察工作高質量發展。
未檢檢察官召開附條件不起訴宣告教育會,并邀請偵查機關、涉案未成年人法定代理人、辯護律師、彭澤縣志愿者協會從不同角度對4名涉罪未成年人進行法治教育。檢察官從釋法說理角度向涉罪未成年人闡述了犯罪的危害后果,并同其他參會人員幫助他們分析導致犯罪的原因,然后從矯治不良習慣,重返校園學習、從業就業選擇、正確交往朋友、樹立正確人生觀、價值觀等方面為他們提供指導。通過訓誡教育,4名涉罪未成年人均真誠認罪悔罪,并承諾今后不會再違法犯罪,要用實際行動回饋父母,回饋社會。
針對其中一名涉罪未成年人家庭監護不力的情況,彭澤縣檢察院向其監護人送達督促監護令,要求其依法履行監護職責,強化家庭教育責任。只有督促愛和監管回歸本源,營造健康溫馨的家庭氛圍,才能從根本上糾正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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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好考察期監督幫教工作,彭澤縣檢察院引入社會力量,與學校、彭澤縣志愿者協會、法定代理人簽訂了四方考察幫教協議,建立檢察院、家庭、學校、社會監督幫教微信群,全方位幫助涉罪未成年人改正不良習慣,參與社會活動,盡快回到正軌,這也為他們是否能夠順利通過考察期提供了考證依據。
彭澤縣檢察院為全面貫徹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的司法保護方針,積極推動建立家庭、社會、國家多元一體的督促監護機制,并充分利用附條件不起訴等法律手段給予涉罪未成年人一次真正改過自新的機會,引導未成年人走向光明,護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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