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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衛健委便民服務事項履職依據情況表
縣衛健委便民服務事項履職依據情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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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項目 名稱 | 設定 依據 | 簡要流程 | 申辦 期限 | 申辦條件 | 辦理材料 | 收費 情況 | 辦結 時限 | 發放標準 | 咨詢電話 | 備注 |
1 | 計劃生育陽光助學對象資格確認 | 《江西省人口計生委關于開展關愛女孩陽光助學活動實施方案》(贛人口辦字[2009]48號) | 個人申請—村級初審公示—鄉鎮審核—縣衛健委備案——上級審定—縣衛健委組織發放 | 工作日申請 | 同時符合如下5個條件,1.父母均為本縣農業戶口;2.父母有合法《結婚證》;3.父母只生育一個女孩或二個女孩;4.父母中有一人已落實結扎或上環手術;5.助學對象是在校就讀的高中生(復讀生及職中、全私辦學的除外)。 | 1.身份證;2.戶口本;3.《上環證》或《結扎證》. | 無 | 30個工作日 | 每人每年1000元 | 0792-5672873(縣衛健委家發股) | |
2 | 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 | 《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省人大常委會公告第30號)第五十六條 | 個人申請—村級初審公示—鄉鎮審核—縣衛健委備案——上級審定—縣衛健委組織發放 | 工作日申請 | 同時具備以下條件:1.本人及配偶均為農業戶口或界定為農村居民戶口的夫婦雙方或半邊戶(一方為農村居民、一方為城鎮居民的夫婦)中符合條件的農村居民一方;2.年滿60周歲;3.1973以來沒有違反計劃生育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生育;4.現存一個子女或兩個女孩或子女死亡現無子女。;5.2016年以后出生的1男或2女,不在獎勵之列。 | 1.身份證;2.戶口本;3.結婚證。 | 無 | 30個工作日 | 每人每年1200元 | 0792-5672873(縣衛健委家庭發展股) | |
3 | 計劃生育特別扶助給付 | ??《 國家人口計生委 財政部關于印發<全國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試點方案>的通知》(國人口發〔2 0 0 7 〕7 8 號)和《 國家人口計生委 財政部關于將三級以上計劃生育手術并發癥人員納入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的通知》(人口政法〔2 0 1 1 〕6 2 號) | 個人申請—村級初審公示—鄉鎮審核—縣衛健委備案——上級審定—縣衛健委組織發放 | 工作日申辦 | 1、獨生子女死亡家庭特別扶助: (1)本人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戶口在本縣內(含城鎮戶口)。 (2)有合法的《結婚證》。 (3)女方年滿40周歲。女方未年滿40周歲,不論男方是否年滿40周歲,不受理任何一方申報。無配偶的,須本人年滿40周歲。 (4)只生育一個子女或合法收養一個子女。 (5)現無存活子女。 (6)獨生子女死亡的,需提供鄉級以上醫療機構或公安機關或戶口所在地村(居)委會出具的死亡證明。2、獨生子女傷殘家庭特別扶助: (1)本人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戶口在本縣內(含城鎮戶口)。 (2)有合法的《結婚證》。 (3)女方年滿49周歲。女方未年滿49周歲,不論男方是否年滿49周歲,不受理任何一方申報。無配偶的,須本人年滿49周歲。 (4)只生育一個子女或合法收養一個子女。 (5)獨生子女被依法鑒定為傷、病殘達到三級(含三級)以上,需提供三級以上《殘疾人證》。 | 1、《江西省計劃生育利益導向獎勵扶助對象申請表》2、《身份證》3、《戶口本》4、《結婚證》5、 《死亡證明》6、《殘疾人證》 | 無 | 30個工作日 | 1、傷殘,每人每年4200元;2、死亡:1)40-48周歲,每人每年2400元;49-59周歲,每人每年5400元;3、60周歲以上,每人每年6960元 | 0792-5672873(縣衛健委家庭發展股) | |
4 | 晚期血吸蟲病治療救助對象審核 | 《血吸蟲病防治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二十八條 | 個人申請—縣專家組審核-省專家組審校-決定 | 工作日申辦 | 1、符合《晚期血吸蟲病人外科治療救助項目技術方案》(試行)中'晚期血吸蟲病診斷標準'的晚期血吸蟲病人。
2、有手術指征。
3、血吸蟲病流行區的農民。
4、生活貧困,經濟收入低于當地鄉(鎮)平均收入水平。? | 1、 身份證2、疾病證明書3、晚期血吸蟲病治療救助對象申請表4、經濟狀況證明 | 無 | 30個工作日 | 普通晚血內科減免5000以內,頑固性腹水減免8000以內,外科手術切脾減免8000以內 | 07925661392(縣衛健委醫政醫管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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